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除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于2012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a.本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项目管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还需满足第5点(4)中包含的a、b两条件,同时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管理学、艺术学、哲学、法学、教育学门类的学术性专业和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建筑学、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不接受单考报名,其他专业均可接受单考报名。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截止2013年9月1日)。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3)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四、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方式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9月25-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数据有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元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七、考试内容
2013年我校各专业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工商管理硕士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6小时快题”除外)。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政治、数学以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统考科目和MBA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专业基础课复习主要参考书目附于本招生目录后。我校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后“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复试时通知。
体检医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优先录取。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录取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生,须调人事档案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
十、硕博连读
被录取为我校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的优秀考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xauat.edu.cn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auat.edu.cn
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导师查询空间”中查询
研招办办公地点:校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1楼128室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 张爱辉 王海芹 张晴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E-mail: yzb@xaua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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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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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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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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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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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7610、822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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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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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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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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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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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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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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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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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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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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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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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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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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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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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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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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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矿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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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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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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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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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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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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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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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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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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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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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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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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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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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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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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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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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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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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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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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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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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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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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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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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