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简介
黑龙江科技学院始建于1947年,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依江而建,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全国文明单位。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在历史中形成传统,在发展中弘扬特色,以特色提升办学活力,铸就了反映办学传统和时代特征的“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和“求真求实、创业创新”的校风,形成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和“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教育理念引领下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000余人,研究生1180余人;专任教师122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为72.6%,有全国、全省优秀教师9人,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5人,省模范教师4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1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9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学校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如等30多位专家为特聘或兼职教授。
学校固定资产2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亿元;设有20个教学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博士点单位,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黑龙江四大煤城和北京等地建立了4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有“煤炭产业”省级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石墨深加工技术研发平台并列入国家支撑计划,1个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资金、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448项,年均科研经费4020万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2011年又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各一项。“十五”以来,累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奖222项。
学校拥有一流的办学设施。建有现代化教学主楼,国内一流水平的数字化图书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采矿仿真实验室”、“巷道地压及软岩支护实验室”、“瓦斯固化储运实验室”、“粉体工程研究室”、“矿物特性分析研究室”、“机械动态分析与测试研究室”、“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研究室”、“建筑空间网络系统工作站”等一批科研实验基地,与中国地质大学、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联合组建的岩土工程SIP实验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机械加工制造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此外采掘机械、金属表面加工与处理、土力学、结构、EDA、液压、计算机、通信等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在黑龙江省也处于先进水平。学院设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体育馆、游泳馆、塑胶操场和网球场,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生活和运动条件。
黑龙江科技学院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科技学院是以矿业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博士点单位,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黑龙江四大煤城、北京等地建立4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学校建有1个省重点学科群、3个一级省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石墨深加工技术研发平台并列入国家支撑计划,1个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还建有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实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和程序,请考生在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网址http://yjsc.usth.net.cn)
四、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3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三)政治理论、统考外国语、统考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
(四)初试地点由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见黑龙江科技学院复试通知。
(六)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要进行2门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
五、学习年限:三年
六、招生计划:2013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70人,其中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省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八、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18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0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
(二)特殊奖学金
学校设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或科研方面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九、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糖厂街1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传真:0451-88036786
网址:http://yjsc.usth.net.cn 邮箱:88036418@163.com
联系人:董老师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信息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