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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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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西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电子科技大学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子信息类学科合并创建而成。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电子科技大学的协议,学校进入了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行列;近年来又先后成为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重点共建高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电子科技大学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成为一所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占地5000余亩,包括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九里堤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正逐步成为主校区的清水河校区占地40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种植银杏、楠木、香樟、水杉、桂花等各类乔木2万多株,基本建成数字化绿色校园。学校拥有馆藏图书220万册,数字文献资源132810GB,建有现代化的运动场、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健身馆等体育设施。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所包括的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36个。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硕士(含13个工程领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10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3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00余人,教授343人。拥有一支包括7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3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1位长江学者,13位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获得者,6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等在内高水平师资队伍,建成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和1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建成一批国家和省部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和品牌专业,拥有国家工科数学教学基地、国家工科电工电子教学基地、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10余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基地,获得一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以“顶天、立地、树人”为科研工作定位,努力构建“三足鼎立”(军事电子科研、以国家各类基金为代表的基础研究、与企业合作为主体的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架构,2010年度科技经费达到8亿元,“十一五”以来科技成果获国家级奖励7项、部省级奖励80余项,发表论文(专著)15000余篇(部),申请专利1000余项。

  学校以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读学生25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9000余人。学生以素质全面、专业知识扎实、能力强、后劲足等鲜明特点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录研率达到45%以上,成电学子遍布海内外IT领域。

  学校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保持着密切友好的联系,每年主办十余次国际学术会议,选派大批教师赴海外访学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际会议。学校同一批国外知名高校签署了合作培养协议,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校期间都可以申请出国留学,交流学习或联合培养。英特尔、微软、TI和IBM等跨国公司也在我校设立了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奖学金项目等,直接参与我校的人才培养。

  电子科技大学秉承“求实、求真,大气、大为”的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己任,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电子信息学科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招生类别(点击进入查看)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2-推荐免试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27-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我校硕士生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类别 授予学位
全日制 毕业证学位证 学术型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

应用型

专业学位

(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0工程管理可选择在职或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2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只能报考委培或自筹)。

  4、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相关要求。

  注:(1)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3)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3年9月1日截止。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5)少民骨干名额为35人。

  (二)22-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三)25-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独考试。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3年9月1日截止。

  (四)27-强军计划

  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名额为30人。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1、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类别: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请选择“定向”,国防生、军人、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请选择“委培”,其他考生请选择“自筹”。我校不设“非定向”,报考“非定向”的考生视为“自筹”考生。

  (3)报考导师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李乐民,也可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http://yz.uestc.edu.cn/ssfs)补填,但网上报名已填导师的比补填导师的优先录取,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填写。

  3、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批准。报考前未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的,学校不予资助。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必须网上报名,选择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但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免生报名信息必须与公示拟录取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现场确认时再统一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8、我校已开通报名费网上交费,详见http://yz.uestc.edu.cn/payment/paylogin.aspx。网上交费仅限于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为“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其他考生请按当地报考点要求交费。

  说明: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推免生到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进行确认;管理类联考、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确认。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8日-9日提前2天)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11月下旬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不再变更。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网上报名号。

  3、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4、交纳报名费。我校已开通报名费网上交费,详见http://yz.uestc.edu.cn/payment/paylogin.aspx。网上交费仅限于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为“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其他考生请按当地报考点要求交费。

  5、照相。

  6、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3年1月7日-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如另需变更考试地点请在现场确认“交表处”申请,11月下旬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不再变更。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说明: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9日,考生登录http://yz.uestc.edu.cn/zkz网上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

  3、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生的考试文具(含签字笔1支、备用笔芯1支、2B铅笔1支带橡皮、直尺、文具袋等)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携带其他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每单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所有单元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回收。其他考生按当地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4、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推荐免试生免初试。

  7、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8、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                   改考  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改考  288单独考试英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改考  688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614单独考试心理学综合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820计算机专业基础

  考纲:1、全国统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强军计划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3、管理类联考的初试科目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在复试中进行),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二)复试

  时间:2013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详见“复试科目”,且不能选择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复试科目。

  2、外语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1、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264

  2、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考试,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考生复试时必须到电子科技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新生奖学金评定优先顺序与此相同。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强军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培硕士生。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的新生必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http://yz.uestc.edu.cn/DatumDownload.aspx)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电话:010-82336088-202),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028-61830153-115,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九、学习年限

  3年,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

  十、学费

  定向硕士生由国家承担学费。其他类别硕士生学费标准另行通知。贫困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说明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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