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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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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联合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属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78年建立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多所大学的分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经、管、文、法、理、工、教、史等多学科相互支撑,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人才培养体系,是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我校现有考古学(06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软件工程(0835)、工商管理(1202)一级学科硕士点。专门史(0602L3)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学术型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对申请我校理、工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网址: http://graduate.bu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月1日 — 9 月 20 日。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

  1、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具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符合《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2012年第33号〕)和《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一)初试

  2012年12月底—2013年1月考试日,(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13年1月(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入学体检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入学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指定体检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 至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

  九、学费

  各学术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年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住宿条件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2-4人间,费用1000-1500元/年·生,宿舍内装配备桌椅、书柜、衣柜、空调、网络端口等设备。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总部办公楼。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909005传真:010-64909005

  E-mial:ldyzb@bu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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