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我校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见附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
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外优秀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30岁以下,应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35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报名时填写《开封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提交材料: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四)资格审查:所报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凡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学校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时,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对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和公示期间受理的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回避
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开封大学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8--3810026(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