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经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一律不收学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推免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生1-6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名次要求一般在本专业同年级前10%以内,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推免生1-6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名次可为本专业同年级前15%。推免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生1-6学期的平均学习成绩名次要求一般在本专业排在前20%以内。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均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30%。
4、申请人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5分及以上)。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推荐学校的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我校考核小组严格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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