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3日讯(通讯员 钱恂熊)河海大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提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于4月21日印发了《河海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实际,密切结合研究生所在单位面临的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难题,具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开题在取得学籍后的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会在校内公开举行,由导师主持,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并作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定。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且完成学位论文的,经校内外导师审核同意,可向培养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专家组成,主席必须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至少有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学位申请材料需经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