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5.“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6.本科阶段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类竞赛的获奖者或获得发明专利者,可优先考虑。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2.《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考生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国家考试委员会出具)复印件各1份。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10年9月底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申请院系(附件2:各院系联系方式.xls)。
2.经我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通知评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我校推免生复试办法于10月中旬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合格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申请人同意接收函,由免试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确认、交费等手续(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申请人因未办理报名手续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的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人还须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登记表和体检表最迟请于2010年11月14日前寄到或送达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四、其它
1.《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2.“985”、“211”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二等以上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985”院校、研究生院院校、“211”院校的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特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审查及评选办法由学校另文通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4.华北电力大学校部的招生代码为:1005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通信地址:北京德胜门外朱辛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联系电话:(010)80798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