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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推免生应是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予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前三位完成者; 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广州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申请人个人陈述1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院校推免生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三、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可在我校研究生处招生主页上查阅广州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及有关要求,下载和填写有关表格,并于2010年10月4日以前将按要求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我校有关学院、联系人、地址及邮政编码请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广州大学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查阅,过期不再受理; 2、我校将于2010年10月10日前由接收学院通知推免生来校复试,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和体检,对拟同意录取的推免生由接受院(系)发《广州大学2011年外校推免生接受函》,由学生带回所在学校推免生管理部门。另外,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在所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一律要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和体检。复试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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