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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适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对林业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林业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林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林业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林业硕士专业学位。 二、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是“Master of Forestry”,英文缩写为MF。 三、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系统的林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林业技术,适应林业及生态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林业专门人才。 四、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要充分反映林业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课程体系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应用性,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式采用“案例式”、“交互式”、“专题讲座式”等多种形式。 五、林业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林业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林业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林业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的选题须紧密联系林业和生态建设,体现学生运用林业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林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技术研发论文、管理策划、项目规划与设计等,论文内容体现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林业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林业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林业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林业硕士专业学位与林业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林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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