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至少满2年,并参加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段学习,有至少5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相关要求,按教育部公布的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 报名时间 2009年9-11月,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 20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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