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一级学科排名中,我校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0年继续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38问》)。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用于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 我校基本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比例,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3个,2010年计划招收博士生900人,我校的博士生招生考试每年一次。每名博士生导师一般招收1名博士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20人,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0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 ②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③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 ④初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⑤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3、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8、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1、非定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非定向选择; 2、自筹经费: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自主选择; 3、委托培养:委托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5、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在职培养:考生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招收的在职博士生应到校脱产学习一年。在职培养博士生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左右。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函报和汇款单。 网上报名网址: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8:00-12月16日20:00。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我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 电子照相时间和地点为: 北京考生:200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补照相:2010年3月16日,地点于照相前三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交报名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跨学科专业报考者、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⑦报考在职培养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交报名材料方式: ①北京考生:于电子照相时交以上材料; ②外地考生:报考商学院的外地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交费并获得报名号十天内,将以上材料寄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并在信封背面注明报名号和姓名。 报考其他院系的外地考生于初试报到时面交报考院系。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五、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段,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初试日期为2010年3月18-22日,其中笔试日期为2010年3月20-22日。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考试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和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已获得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名称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四、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 六、复试日期:2010年4月中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差额复试比例为130%~150%左右。考生于2010年4月初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自行从网上下载书面《复试通知》。 复试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结合考生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的审核,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于5月上旬从网上查询是否录取。 七、学校在已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考生可在网上自愿申请,详见《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202.112.126.175/index2.asp?lm2id=3&m_lmmc=培养管理) 八、我校历史学院各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各专业试行导师指导与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九、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十二、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各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学院,邮编: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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