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历年大学本科课程(含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对在学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内优先。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长沙理工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情况,须由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与学校教务处出具的CET4成绩证明或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三、培养费收取标准:
培养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和参照我校2008年硕士生收费标准。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请到长沙理工大学主页(www.csust.cn/)点击研究生部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并于10月20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一份寄(或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一份寄给(或送)所申请专业的相关学院研究生干事,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08年10月25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通高等学校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 ),于11月10日至14日到你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取消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 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
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云塘校区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410114
咨询电话:0731-5258346
传 真:0731-5258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