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我校拟接收部分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南昌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1、接收专业:2009年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除外);
2、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均享受公费研究生待遇。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2、申请者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且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本科学习所在单位的推荐免试计划);
3、符合《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见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要求。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2009年南昌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申请者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申请者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单位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主页(yjsy.ncu.edu.cn/)查阅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2009年南昌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2008年9月20日前,申请者须将申请表的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至yzb@ncu.edu.cn。申请表文字版等其它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达或送至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3、我校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及专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9月23日前将审查结果用电话和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的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5、我校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申请者的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向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者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6、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到本科学习所在单位的教务处或研究生处领取经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3969339、3969340 传真:0791-3969339
联系人:邱老师、吴老师、邹老师
Email:yzb@ncu.edu.cn
附件:南昌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