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你选择在河北省参加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认真阅读拟选择的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以免因错选报考点而耽误了报名和考试。
一、河北省2009年有关初试工作要求:
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我省规定:1、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期间,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2、初试期间,我省各考点将继续使用金属探测设备,考生应予以配合检查。
二、河北省各设报考点对不同考试方式以及对考生的选择要求:
1、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要求:
我省报考点原则上不接收在河北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具体做法按照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外省应届考生可在现就读高校所在地选择报考点。我们热忱欢迎外省应届考生报考我省高校硕士研究生。
2、参加推荐免试考生报名点选择要求:
⑴我省部分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点代码1313)。我省各报考点均不接收外省高校推免生(包括推荐免试到我省招生单位就读研究生的考生)的报名工作。
⑵已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09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参加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⑴我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所有报考点(不含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均接收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的报考工作。
⑵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4、参加MBA联考的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我省只接收报考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和河北大学MBA联考的报名工作,不接收报考外省MBA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其中,报考燕山大学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和河北大学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我省只接收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报名工作,不接收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报名工作。其中,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6、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
我省所有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报考,详情请咨询相关招收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高校。
7、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名手续及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北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并持教育厅审核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报名校验码。我省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点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
三、对有关学历的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且2009年9月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9年9月1日前取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其本人在2008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能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对于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9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如符合所报招生单位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的,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截止到2009年9月1日前,专科学历不足两年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5、凡是大学在学期间非现役军人的考生,其学历证书须得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否则按国家不承认的学历对待。
四、报名程序:
1、考生进行完网上报名后,最好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不必重复报名再次生成报名号。
2、考生必须亲自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和照相。现场确认地点由各报考点在网报公告信息中予以发布。我省报考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五、考生准考证以及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准考证由本人报考的招生单位下发。初试具体地点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
1、考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
2、考生还可在初试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本人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
3、考生应在初试前一天下午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能进入考场。
六、纪律要求:
1、考生应认真填写有关网上报名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已就读国家正式研究生的在校学生,如想再次报考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应提前告知本人现就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由研究生招生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方可报名。对未经在读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名的,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3、考生应诚信应考。按照国家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招生单位还将把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考生还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详细阅读本公告及其他内容并进行打印操作。
2009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咨询活动时间确定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咨询活动时间定于9月11日至12日9:00至11:40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