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甲类考生:报考地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乙类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3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乙类考生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总分各降3分
*丙类考生:目前在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丙类考生的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总分各降5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分数线基本要求在甲类考生的基础上单科降5分,总分降2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 本科毕业后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单科(限一门)可降低5分。
*参加统考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总分超过分数线20分以上,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单考考生(包含强军):复试基本要求可咨询报考院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