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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学院2007年研究生调剂录取说明


1.调剂的专业:

 

我院工学类专业(热能、暖通等相关专;发酵工程、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英语类专业均可调剂(参看我院招生简章http://202.113.80.13/web/yanjiusheng/2007zhaosheng.doc

 

 

2.调出考生的办理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①未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B类或C类要求的,可以联系相应地区的招生单位;

 

B类、C类地区招生单位同意接收的,需向我院发调档函,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均可可传真。

 

③我院收到接到以上两份文件后,负责将调出考生的报考档案以特快专递寄至接收单位。

 

 

3.调入的要求和程序:

 

调人我院的考生一定要到达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为便于对比审查,请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下载或到研招办领取我院统一的《调剂录取申请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http://www.tjcu.edu.cn/web/yanjiusheng/index.htm),逐项填写申请表;

 

除外国语言与翻译学专业外,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申请表寄、送我院研究生招办,由于工作量大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将调剂函(调档函),传真至一志愿单位,同时通知考生与一志愿单位联系,考生要求一志愿单位寄出档案;

 

第一志愿单位(或考生)将报考档案寄至我院研招办 

 

 

  邮 编:300134 地址:天津商学院研招办

 

 

4.其他说明:

 

工学类专业招生在拟定的招生计划中均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公费)。

 

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等专业调剂生均为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需与我院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部分自筹培养费(15000元)。

 

我院初步拟定各专业暂实行等额复试。

 

我院以报考档案寄到为准,请同意调档的考生要求一志愿单位尽快寄出档案。

 

以上若与教育部2007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