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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06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文)精神,报考清华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2007年春季入学)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二、入学考试

  1. 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英语、财务会计、综合知识,共计3门,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全国联考;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面试,共计2门。其中,政治理论在复试时以笔试方式进行,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2. 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06年10月21日-22日

  复试时间:待定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录取

  2006年计划招生20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我们将重视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 培养

  清华大学招收的MPAcc项目采取单位委托培养方式,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授课地点在清华经管学院。培养费为6万元人民币。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清华大学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

  六、报名程序

  1.  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主页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http://www.cdgdc.edu.cn/scb.zip)。也可以左键点击《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页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查表需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并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复试时交我校。

  清华大学在复试时对上线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具体网上报名时间、网址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并于7月1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向社会公布。清华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信息由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中、下旬。考生应在此期间登陆相关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06年7月27日至31日。

  3. 选择报考清华经管学院MPAcc项目的考生,请在完成统一网报后,登陆清华经管学院网站(网址:www.em.tsinghua.edu.cn),填写《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报名信息表》,于7月31日前传真至010-62785535或Email至MBAadmissions@em.tsinghua.edu.cn邮箱。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85535,62788144

  E-mail:MBAadmissions@em.tsinghua.edu.cn

  八、其它事项

  1、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

  2、MPAcc属于专业学位教育,毕业后只获得MPAcc学位证书,没有MPAcc毕业证书。

  3、MPAcc只招收单位委托培养方式的考生,报名时需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前需要与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书。不接受无职业人员报考。

  4、考试大纲:《2006年会计硕士 (MPAcc) 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

  5、请考生在2006年12月下旬关注清华经管学院网站,获取相关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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