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民航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计划数。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预计招生人数,201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共录取四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包含这四种类型。欢迎热爱民航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我校对非民航专业的考生没有额外的限制条件,与本校考生同等对待。一志愿录取考生全部享受公费名额(MBA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的具体要求(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以下具体业务要求: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2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考生报名时只填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所有专业均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2.5年,学杂费及住宿费按2.5年收取。工商管理硕士实行非全日制教学,学制3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市市内各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所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市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我校自行命题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zb.cauc.edu.cn/news/dhtlist.asp?cataid=A0007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4月进行,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我校公布的复试要求,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不要错过网报时间,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考生自主决定。有些城市落户要求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户口的考生在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4. 请访问我校的网址:http://www.cauc.edu.cn 电子邮件:ycdong@cauc.edu.cn.
5. 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专业目录见:中国民航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
单位代码: 10059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滨海国际机场区内)
邮政编码: 300300
联系电话:022-24092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