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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20人(含学术型研究生360、专业学位研究生360人)其中包括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及推荐免试生。确切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和项目管理领域)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项目管理报考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报名地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入学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进行。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教育学类设置三单元考试,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

  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一般为4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设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两个单元。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1、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或学籍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和在线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复试和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科目和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及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学制

  研究生学制2.5-3年。

  九、特殊说明

  1、2013年我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按管理学和工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物理电子学专业分别按理学与工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分别按教育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以上三个专业初试分数线适用于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分数线。以上三个专业分在不同学院(中心)招生,但复试和培养在同一个学院进行。即“管理科学与工程”、“教育经济与管理”在管理学院,“物理电子学”在理学院。

  2、“统计学”按理学和经济学两个学位授予类别招生,分别在理学院和管理学院招生,“环境工程”专业分别在化工学院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分别在土木工程学院和建筑学院招生,以上三个专业考生报考时选择领域所在的学院即是参加复试和进行培养的学院。

  3、我校2013年按学院下达总体招生计划,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再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4、我校个别专业(如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按研究方向设置初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先选择研究方向后再选择初试科目。

  5、我校2013年各学科(不包括MBA和工程管理)初试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须有本科学历及以上。

  十、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将于2013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拟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十一、其他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生。

  2、一志愿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者(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均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类别录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报考研究生一志愿上线且复试合格者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录取。

  3、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报考。

  4、考生如需参考往年业务课考试试题,可与研究生学院(0471-6578901 钱老师)联系。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等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

  5、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13年9月前有效。通讯地址要详细,我们将以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作为邮寄录取通知书的依据。

  6、如在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及时调整招生目录,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页(http://yjsch.imut.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578901 6575924

  联 系 人:石老师   刘老师

  传    真:0471-651373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    编:010051

  学校代码:10128

  详情请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http://yjsch.imut.edu.cn/Article/disp.asp?id=52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