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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11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招办提出申请。网报地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

  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所申请的培养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填写好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可以后补)。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复印件。

  5.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1.填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部招办,并将其他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部招办。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通知其到我所参加复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

  3.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4.考生返校后,参加全国统一网报(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报名结束后将有关材料寄至我所研招办。

  四、其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2.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联系人:郭宏霞

  联系电话:0431-85262093    传真:0431-85262093

  E-mail:yjsb@ciac.jl.cn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  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