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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申请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
    
    3. 申请人在校前三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设研究生院的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30%;211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5%;其他高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3名。
    
    4.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6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中制定的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有效证明信原件(须含本科所在专业人数以及本人所在专业成绩排名)。
    
    3.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5.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 准备一个5号信封(22cm×11cm),在邮寄地址填写:人事档案所在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上填写姓名和本科期间学号。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复试时需携带所有证书原件以便查验。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者请登陆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yzb.bupt.cn)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10年9月24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院的教务科(注:除项目管理和工商管理硕士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我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6
    
    3.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9月底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先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交纳100元复试费后,到各学院教务科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方可参加复试(校内推荐生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学院教务科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网上支付复试费)
    
    4. 复试时间拟定于9月底至10月初。
    
    5. 我校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被录取的校外推荐生携带所有原始报名材料及录取学院密封好的复试成绩单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换取拟接收函。(校内推荐生不需要办理拟接收函,由录取学院统一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6. 所有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本科所在高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7.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8. 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 录取
    
    我校将根据推荐免试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或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取得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876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