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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地球化学所2011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科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2011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及导师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相关公告及我所2011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1 申请资格:

1.1 学生必须是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2 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1.3 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1.4  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1.5 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1.6 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1.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在复试时由我所安排进行。

2 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所推免生的学生,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推免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尽快将下列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达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研究生部;

2.1 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2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表最迟在拟录取前提交)

2.3 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本表最迟在复试前提交)

2.4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5 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2.6 身份证复印件

2.7 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 接收程序:

3.1 我所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并在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于2009年10月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所进行面试及体检后,择优录取;我所为参加面试考生报销由学校所在地至贵阳的单程硬座路费,免费安排复试期间住宿及负担体检费用。

3.2 我所将在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前,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发给拟录取函,并通知未录取者,无论接收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退;

3.3 已接受的同学必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寄到我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4 其它:

4.1 对已发拟录取函的推荐免试生,将在201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期间进行复核,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1.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4.1.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1.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1.4 政审不合格。

4.1.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1.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2  如在招生过程遇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5 联系方法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550002 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51-5891117; 传真:0851-5891117

E-mail: jyc@vip.gyig.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