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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201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资格和名额 (一)推荐资格须符合《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各专业推荐人数原则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4%”的规定,各系推荐名额如下: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22人,医学系中医学专业4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2人,运动系运动训练专业28人,武术系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人,经管系经济学专业2人、旅游管理专业2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人、社会体育专业2人,新闻系新闻学专业4人,外语系英语专业4人,艺术系舞蹈学专业2人、运动训练专业1人。学校将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按专业录取比例录取学生。 二、具体安排 (一)2010年6月25日——2010年9月1日,由各系组织完成相关年级学生报名工作,凡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工作、科研能力证明和相关专业专家推荐意见。 (二)各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组织填写申请表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初审结果统计表(另提交电子文档)和推荐材料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初评结果统计表请各系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 (三)9月中旬由研究生部组织对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进行业务水平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外语和专业基础理论两部分,各计100分。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四。 (四)10月初,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宣传,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在本科毕业前如果有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表现,一经发现取消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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