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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申请专业及数额
    
    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美术学院各专业除外)均可招收校内和校外推免生。各院系接收的推免生总数不超过该院系招生总数的30%。推免生全部录取为公费生。
    
    二、申请条件
    
    1、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原则上应是全国重点大学,或者申请者在该校所就读专业的教学科研实力在国内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数的前15%(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3、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4、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5、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三、网上报名
    
    我校将于2010年7月底开通硕士推免生网上报名申请系统,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即可)(请正反面打印)2份;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请向推荐学校索取)(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推免生登记表》要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否则无效;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注:(1)申请材料请于9月24日前直接寄送相关院系(具体通讯地址见附表);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院系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0月13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发出通知并组织考核。
    
    注:考生来校考核时须提交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否则不予考核;
    
    2、各院系在10月14日前将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审批表》和《推免生登记表》一同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申请人的其他材料由院系留存备查。研招办在该申请人的《推免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院系将接收函和研招办签署意见的《推免生登记表》寄送申请人。
    
    3、申请人收到我校研招办签署意见的《推免生登记表》后,须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去年为2009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交纳报名费,并于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摄像(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考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现场确认信息、摄像后10日内将本人《推免生登记表》寄送相关院系,各院系汇总后交至研招办。
    
    5、复试费100元。
    
    (二)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获得初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在获得初取资格后至毕业前,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7、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8、违反规定,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六、本办法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七、接收校内、校外推免生日程安排(具体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后期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7月底—9月下旬 校内、校外考生网上报名并向我校相关院系邮寄申请材料
    
    9月24日— 10月13日 各院系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组织考核
    
    10月14日 各院系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及《审批表》和《推免生登记表》报研招办
    
    10月15日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接收的推免生
    
    10月22日 各院系将接收函和研招办签署意见的《推免生登记表》寄送申请人
    
    10月23-31日 推免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1月10-14日 推免生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11月14—24日 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相关院系,各院系汇总后交研招办
    
    八、各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1 政法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100089 010-68902681
2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100089 010-68902696
3 教育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100048 010-68901745
4 文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100089 010-68902306
5 历史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100089 010-68902154
6 音乐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00048 010-68900436
7 美术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00048 010-68437737
8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100089 010-68901969
9 数学科学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100048 010-68902354-220
10 物理系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 100048 010-68902348
11 生命科学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100048 010-68902329
12 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100048 010-68901048
13 化学系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 100048 010-68903040
14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00048 010-68902339
15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00048 010-68902937
16 教育技术系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 100048 010-68902832
17 计算机联合实验室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计算机联合实验室 100048 010-68900550-801
18 初等教育学院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海淀区通慧寺1号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100080 010-62516775
19 高等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秘书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100048 010-68902920